第二名受害者是三十一歲的陳潔云,她在一問會所當收銀員。5月20日下午,下班后遇到大雨,她在吳淞街搭上林過云的車。汽車開到中途,林過云停車進入后座,拔出刀子恐嚇陳潔云,取出手銬鎖住她的雙手,用電線將她勒死,將尸體套在兩個麻袋罩,載回家中藏好。次日如法炮制:拍裸體照,電鋸肢解,裝入塑料袋,于夜間運到港島大坑道,拋進叢林里。
第三個受害者,是二十九歲的梁秀云,她是一名清潔工。6月17日凌晨的四時下班后,在彌敦道乘坐林過云的車,準備回大角嘴家中,車到亞皆老街,林過云用同樣手法,將乘客殺死。林將尸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,錄像帶名為“雨夜行動”。
林過云為方便“工作”,將攝錄機放在碌架床上,采用自拍功能,拍下他的行動。 由于無需操縱攝錄機,林過云的肢解工作較上兩次更仔細,他甚至將死者的腹部剖開,挑出腸臟,放在口中品嘗。 林過云原有一嘗人肉的沖動,但最后由于感到嘔心而放棄。棄碎尸于大坑道林中。
7月2日,年方十七歲的女學生梁惠心,在尖沙嘴參加謝師宴后,天下大雨,晚上11時,乘林過云的車,準備回慈云山。林過云用刀威脅梁惠心,載著她四處游車河,問她的身世。也談自己的情況。游了幾小時,梁惠心太疲乏,在車上睡著了。林過云見狀大怒,立即停車將她勒死,載回家中,乘家人不在,脫光死者衣服拍照,然后奸尸,并將這一過程用錄影機拍下來,再進行尸解,丟在大坑道叢林里。